我在台北看了好多次醫生吃藥都看不好 看到你們的治療實例後覺得很有希望 可是我在台北 能否給我一些建議呢? 麻煩了
宇妤,您好:
基本上應先確診是否為灰指甲唷。若是的話,可考慮口服抗黴菌藥物治療,手指甲須連續吃六週,而腳趾甲十二週;但灰指(趾)甲有可能再復發,理論上口服藥療程告一段落後,需停一段時間再啟動另一次療程,或可用外擦抗黴菌藥水的方式繼續治療;而若不是灰指甲的話,宜究其原因再做其它治療囉!建議您與您的醫師再做溝通討論,或至醫學中心皮膚科門診做更進一步的診斷治療喔!
林政賢皮膚科診所關心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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